市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人员:
经市政协十一届十次常委会议协商决定并经市委同意,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至 5 日在明光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 月 2 日报到,并召开预备会议,5 日下午闭幕,会期 3 天半。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全体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人员(名单见附件)于 1 月 2 日12:30-14:20 到世纪缘酒店一楼大厅报到。
三、会议议程
1.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明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一届明光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列席明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会议开幕会和部分议程(听取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
4.大会发言;
5.大会表彰;
6.大会选举;
7.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明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十一届市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8.审议通过政协第十一届明光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9.听取政协第十一届明光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收集情况的报告。
四、会议相关要求
参会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请报告所在单位,安排好工作,按时参加相关会议,不得无故缺席,原则上不予请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向大会秘书处履行请假手续,经市政协秘书长同意并向市政协办公室反馈(电话:8024706)。请参会人员着正装(深色西服、西裤、皮鞋、白色衬衫、佩系领带)参加会议。
明光市政协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9 日